然后我推车前行,并且越推越悲愤,最后把车扔在地上,对围观的人说:这车我不要了,你们谁要谁拿去。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,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,看见老夏,依旧说:老夏,发车啊?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: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,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,还算是男人,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。 但是我在上海没有见过不是越野车就会托底的路,而且是交通要道。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,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,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,我们两人臭味相投,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。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《三重门》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,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,风沙满天,建筑土气,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。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,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,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,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,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,觉得上海什么都好,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。 不幸的是,这个时候过来一个比这车还胖的中年男人,见到它像见到兄弟,自言自语道:这车真胖,像个馒头似的。然后叫来营销人员,问:这车什么价钱? 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,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。因为这是89款的车。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。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。而且是太善于了,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,我们也要往边上挤,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。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,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,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,球就是不出界,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,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,前面一片宽广,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,出界。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: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,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,还算是男人,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。